結構式

CAS: 89-32-7
分子式: C10H2O6
分子量: 218.12
中文名稱: 均苯四甲酸二酐
均苯四甲酸酐
苯均四酸酐
英文名稱: benzenetetracarboxylic anhydride
pyromellitic dianhydride
benzene-1,2,4,5-tetracarboxylic dianhydride
pmda
性質描述: 白色粉末。熔點286℃,沸點384-400℃,相對密度1.680(20/4℃),均苯四甲酸二酐在室溫下溶于二甲基甲酰胺(DMF)、二甲基亞砜,γ-丁內酯、N-甲基吡咯烷酮、丙酮、甲基乙基甲酮、甲基異丁基甲酮、乙酸乙酯,不溶于氯仿、乙醚、正己烷、苯。暴露在濕空氣中水解變成均苯四甲酸。
用途: 用于制造聚酰亞胺樹脂,后者用作耐高溫電氣絕緣漆的原料。均苯四甲酸二酐亦用以制取環氧樹脂固化劑和增塑劑、脲醛樹脂穩定劑、酞菁藍染料、緩蝕劑、瞬間粘結劑、電子攝影調色劑等。
注意事項: 均苯四甲酸二酐應在通風良好的環境中使用,接觸時應使用橡膠手套、護目鏡、面具等保護性用品。遠離火源、水和潮濕的地方
其它信息:
第一部分:化學品名稱
化學品中文名稱: 均苯四甲酸酐
化學品英文名稱: pyromellitic dianhydride
中文名稱2: 均苯四甲酸二酐
技術說明書編碼: 1181
CAS No.: 89-32-7
分子式: C10H2O6
分子量: 218.12
第二部分:成分/組成信息
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.
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. 均苯四甲酸酐 89-32-7
第三部分:危險性概述
健康危害: 本品對粘膜、上呼吸道、眼睛和皮膚有刺激性。
燃爆危險: 本品可燃,有毒,具刺激性。
第四部分:急救措施
皮膚接觸: 脫去污染的衣著,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。
眼睛接觸: 提起眼瞼,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。就醫。
吸入: 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。如呼吸困難,給輸氧。就醫。
食入: 飲足量溫水,催吐。就醫。
第五部分:消防措施
危險特性: 遇明火能燃燒。受高熱分解放出有毒的氣體。在潮濕空氣中水解為均苯四甲酸。
有害燃燒產物: 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。
滅火方法: 消防人員須佩戴防毒面具、穿全身消防服,在上風向滅火。滅火劑:霧狀水、泡沫、干粉、二氧化碳、砂土。
第六部分:泄漏應急處理
應急處理: 隔離泄漏污染區,限制出入。切斷火源。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面具(全面罩),穿防毒服。避免揚塵,小心掃起,置于袋中轉移至安全場所。若大量泄漏,用塑料布、帆布覆蓋。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。
第七部分:操作處置與儲存
操作注意事項: 密閉操作,局部排風。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,嚴格遵守操作規程。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,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,穿防毒物滲透工作服,戴橡膠手套。遠離火種、熱源,工作場所嚴禁吸煙。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和設備。避免產生粉塵。避免與氧化劑、酸類、堿類、醇類接觸。搬運時要輕裝輕卸,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。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。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。
儲存注意事項: 儲存于陰涼、通風的庫房。遠離火種、熱源。應與氧化劑、酸類、堿類、醇類等分開存放,切忌混儲。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。儲區應備有合適的材料收容泄漏物。
第八部分:接觸控制/個體防護
中國MAC(mg/m3): 未制定標準
前蘇聯MAC(mg/m3): 5
TLVTN: 未制定標準
TLVWN: 未制定標準
工程控制: 密閉操作,局部排風。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設備。
呼吸系統防護: 空氣中粉塵濃度超標時,必須佩戴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。緊急事態搶救或撤離時,應該佩戴空氣呼吸器。
眼睛防護: 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。
身體防護: 穿防毒物滲透工作服。
手防護: 戴橡膠手套。
其他防護: 工作現場禁止吸煙、進食和飲水。工作完畢,淋浴更衣。單獨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,洗后備用。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。
第九部分:理化特性
主要成分: 純品
外觀與性狀: 白色粉末。
熔點(℃): 286
沸點(℃): 397~400
相對密度(水=1): 1.68
相對蒸氣密度(空氣=1): 無資料
飽和蒸氣壓(kPa): 4.00/305℃)
燃燒熱(kJ/mol): 無資料
臨界溫度(℃): 無資料
臨界壓力(MPa): 無資料
辛醇/水分配系數的對數值: 無資料
閃點(℃): 無資料
引燃溫度(℃): 無資料
爆炸上限%(V/V): 無資料
爆炸下限%(V/V): 無資料
溶解性: 微溶于水,不溶于乙醚、氯仿,溶于乙醇、丙酮、乙酸乙酯。
主要用途: 用作環氧樹脂的熟化、交聯劑、中間體。
第十部分:穩定性和反應活性
禁配物: 酸類、堿、醇類、水、強氧化劑。
第十一部分:毒理學資料
急性毒性: LD50:4000 mg/kg(小鼠經口)
LC50:無資料
第十二部分:生態學資料
這部分暫無資料
第十三部分:廢棄處置
廢棄物性質廢棄處置方法: 處置前應參閱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。建議用焚燒法處置。
第十四部分:運輸信息
危險貨物編號: 61623
包裝方法: 兩層塑料袋或一層塑料袋外麻袋、塑料編織袋、乳膠布袋;塑料袋外復合塑料編織袋(聚丙烯三合一袋、聚乙烯三合一袋、聚丙烯二合一袋、聚乙烯二合一袋);螺紋口玻璃瓶、鐵蓋壓口玻璃瓶、塑料瓶或金屬桶(罐)外普通木箱;螺紋口玻璃瓶、塑料瓶或鍍錫薄鋼板桶(罐)外滿底板花格箱、纖維板箱或膠合板箱。
運輸注意事項: 運輸前應先檢查包裝容器是否完整、密封,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泄漏、不倒塌、不墜落、不損壞。嚴禁與酸類、氧化劑、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混運。運輸途中應防曝曬、雨淋,防高溫。
第十五部分:法規信息
法規信息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(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),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(化勞發[1992] 677號),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 ([1996]勞部發423號)等法規,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、生產、儲存、運輸、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;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 (GB 13690-92)將該物質劃為第6.1 類毒害品。